【公告】本會原公告之「鑑定業務收費標準」,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疑涉聯合行為,違反公平交易法,不再適用,即日起廢除。

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_訂於112年12月4日(一)舉辦「2023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實驗成果暨工程實務研討會(臺南場)」

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_國研授震南字第1120604192號函

訂於112年12月4日(一)舉辦「2023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實驗成果暨工程實務研討會(臺南場)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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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文號1122478_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_函轉 2023.11.16 收文號1122478_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_函轉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