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本會原公告之「鑑定業務收費標準」,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疑涉聯合行為,違反公平交易法,不再適用,即日起廢除。

高雄市環境工程技師公會_敬邀參加碳資產(規劃師.管理師)專業證照班及第二期永續發展碳管理(分析師.規劃師.管理師)專業證照班

高雄市環境工程技師公會_(112)高環技字第024號

敬邀參加「碳資產(規劃師.管理師)專業證照班」

              「第二期永續發展碳管理(分析師.規劃師.管理師)專業證照班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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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文號1121950_高雄市環境工程技師公會_函轉 2023.09.08 收文號1121950_高雄市環境工程技師公會_函轉.pdf